学员驾驶教练车出了事故怎么办?驾校去理赔,保险公司却称,因为未投保教练车特别条款,不予赔偿。为此,驾校起诉到法院。 2012年10月,常州市一家驾校为一辆教练车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去年7月,该驾校的教练李师傅带车由学员小王驾驶被保险车辆上路行驶。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幸未造成人员受伤,只是车辆受损。经警方认定,李师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确认损失为7000余元。但驾校向保险公司理赔,却一直未果,遂诉至武进法院。 在审理中,保险公司认为,虽然此次事故中交警认定李师傅负全部责任,但实际驾驶人为学员小王。发生事故时小王还未取得有效驾驶资格,根据商业险条款规定,属于免责范围,且驾校也未在保险公司处投保教练车特别条款,故此次损失不在保险范围。 武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投保时,根据牌照号保险公司肯定知道车辆为教练车。根据该保险公司条款约定,“投保了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专用教练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也即驾校并不需要另外投保特别条款。法院遂判决支持了驾校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