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教练车坠河 两人溺亡 单方事故,驾驶员负全责;部门称改装教练车查处难度大 闽南网6月14日讯 前日傍晚6时30分许,在晋江陈埭晋新路与南港路交叉路口,一辆白色皮卡车往左转入晋新路时,突然大幅度拐弯,开上桥面路沿石,撞断护栏后掉入河中,车内一男一女不幸溺水身亡。当晚8时30分许,皮卡车被警方调来的吊车从内沟河内吊出。经现场勘查,皮卡车副驾驶座下发现改装过的脚刹器。 救援现场 昨日,相关部门初步判定这辆皮卡车为改装教练车。据当地知情者透露,该路段常有类似改装教练车教学。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出事的皮卡车今年4月刚到石狮市车管部门登记,车主为唐某,但并非作为教练车使用,经调查,事发时开车的是溺亡女子杨某,车内未发现另一名溺亡男子刘某的教练资质证明,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但交管部门表示,由于是单方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负全责。 海都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交管、运管、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多个相关部门了解到,交管部门主要负责驾考方面,但对教练车上路有明确规定——必须是正规教练车,学员驾驶需由有资质的教练陪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遇到没有资质的教练员和非法改装教练车,查处难度相当大,如“教练”和“学员” 均不承认自己的身份,执法会遇证据上的麻烦。据悉,交管部门去年有查过几起类似案件,最后也只能以无证驾驶对“学员”处2000元罚款,以擅自改变结构对车主进行少量处罚,而对“教练”却难以处罚。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对教练和教练用车都有明确要求。小车教练需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小车五周年以上驾龄,并考取教练员证;教练车必须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