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随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专业生产洒水车,油罐车,教练车,水泥搅拌车,供液车,粉粒物料运输车,自卸车等各类罐式专用汽车。 “十次事故九次快”。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仅2013年国内因为“超速驾驶”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将近12000人,也就是说,平均每一天会有超过30人因为“超速”而丧命,每一小时会有1至2人死于“超速”,超速已经成为了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杀手。而前不久,8月2日早晨,苏州昆山发生的一起“奥迪Q3追尾教练车”,导致1死3伤的事故中,罪魁祸首依旧是超速。 • 事故还原 根据媒体报道,8月2日早晨5点多,一辆教练车沿着马鞍山中路行驶到体育场路路口时,正准备左转进入体育场路,一辆奥迪Q3突然从后面开过来,由于奥迪车的车速太快,将教练车撞成“两厢车”后,从教练车上翻了个身飞了过去,落在教练车前面。从当时的监控录像中,可以清晰的分辨出,前方教练车等信号灯时,后方奥迪车直接从后方撞过来,没有减速和刹车的迹象。 并且根据当时目击者描述,由于奥迪车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车辆追尾后,奥迪翻身“飞跃”教练车的时候,驾驶员从天窗穿了出来,车子倒扣在地上,将这名司机压在底下,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的时候,司机已经没有呼吸了。当时,教练车上有一名教练和两名学员,两名学员都是女生,三个人出现不同程度地伤情,教练肋骨骨折,一名女学员受了点轻伤,另外一名坐在后座的女学员腿部被卡在汽车里面,消防人员破拆将这名女孩救出。有网友爆料称,“当时这辆奥迪车以时速超100公里的速度闯红灯,撞上教练车,现场相当惨烈。” • 事故分析:醉驾+超速+不系安全带,肇事司机当场死于非命 根据当时的一段监控录像,我们就能够发现,奥迪车是从后方逆行一段之后,并且内侧车道,由于车速过快,刹车不及,导致与前方教练车发生严重追尾事故。而这起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就是两个字——“超速”。当地交警部门根据车祸当时的监控,对照道路边的绿化树木等固定参照物,经过科学的测算计算出奥迪Q车主的车速为113公里/小时,而按照城市道路的限定速度,马鞍山路的限速在50公里/小时,超出道路限速一倍多。如此疯狂,不仅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是对别人生命的蔑视。 实际上,根据国家《新交规》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扣满12分,最高2000元的罚款,有可能会被吊销驾照,并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估计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奥迪Q3车主的驾车路线,是一道弧形?并且为什么在车辆稀疏的道路上,没有做出紧急制动?甚至没有做出任何的避让动作呢?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辆车司机是醉酒驾车。昆山警方在事故发生后,现场采集了司机的血样,并立即送到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检测鉴定出来奥迪Q2车主血液中乙醇浓度达到了127毫克/100毫升。而根据法律法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100毫升,就被认定为酒后驾车,而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即被认定为醉酒驾车。其后果不仅仅是扣12分,罚款1200元,半年不能开车的处罚,还将会面临拘役6个月的刑事处罚,甚至是终身禁驾。当然,这次事故中的已经死亡的奥迪Q3车主,从此之后也就不用开车了,更不用担心驾照和拘役的事儿了。 • 为什么又是“超速”?为什么又是酒驾? 对于开车“超速”,这种事太常见了,随便在一条不拥堵的道路上,就能轻松的发现几辆飞驰而过、超速行驶的车辆。就在这起事故发生的前不久,在南京发生的“宝马撞碎马自达”的事故中,同样是因为超速,造成了马自达轿车内两人当场死亡。既然咱们开篇已经说到“超速”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了,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司机、驾驶员,对“超速驾驶”就置若罔闻呢?这多血粼粼的教训,为什么就视而不见呢? 实际上有人也做过一些实验,从北京开车到上海,分别以120公里时速和140公里时速行车进行对比,结果辆车从北京到达上海的时间, 仅仅相差不到1小时,时间优势并不突出。那么为什么还会那么多人选择超速呢?有专家总结,开车超速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极速驾驶的刺激感和侥幸心理,自从有了汽车开始,人们对于极速驾驶就有很强烈的欲望,并且炫耀自己能够掌控极速,寻求刺激,而这往往就忽略的驾驶过程中的安全性;另外,由于国内的对于超速监管监控,并不严格,并且各地地方执行的效果也不统一,所以不少司机就会存在侥幸心理,能够逃避处罚。这从侧面也反映出,由于全民教育环境和集体素质修养的欠缺,造成了对于不屑于遵守规矩,以及对法律意识的淡薄。 而在这起恶性交通事故中,奥迪Q3的驾驶员,还不仅仅是超速这么简单,其还是醉酒驾车。至于酒驾、醉驾的危害和处罚咱就不提了,几乎是众人皆知。但是如今依旧有人顶风作案,俨然是公然藐视法律,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当然,这样的人也不会想着珍爱他人的生命,“死不足惜”有点儿过,但是“罪有应得”也是恰当的,毕竟“自作孽……” • 肇事司机已经死亡,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 根据媒体的多方报道。教练车内的两名伤者病情恶化,具体伤情就不形容了,至今仍未脱离危险。由于肇事司机王某已经死亡,警方不会对王某进行处罚。在事故中伤者的治疗费用,也将在治疗结束后,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由法院来判定。不过根据以往案例,先由法院清算奥迪Q3车主名下资产,进行赔付;然后,按照保险公司流程进行赔付,不过由于奥迪车主多项违法在身,商业保险公司应该会直接拒赔,不过交强险可以有10万多元的赔付;另外,可以根据国家《继承法》继续追究赔付,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即继承财产的同时应该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那么肇事司机家属就必须把继承该司机的财产,用于赔偿受害者。当然,具体怎么判,最终还得由法院说了算。 本公司专业生产:教练车,洒水车,东风洒水车,5吨洒水车,8吨洒水车,10吨洒水车,油罐车,搅拌车等罐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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