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驾校教练本应作出驾驶表率,却“任性”醉驾教练车上路被逮,不仅失去驾驶资格,还因此丢了饭碗。8月4日,记者从成都崇州检查院获悉,经崇州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名驾驶教练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崇州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李某在10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
据了解,李某本是成都某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的一名教练。2016年6月20日18时,李某在驾校训练场宿舍晚饭期间饮酒,饭后便在宿舍休息。当晚10点,因家中有事, 他抱着不会被抓的侥幸心理,驾驶一辆教练车回家。 没想到,车子在抵达家门口时,被夜查的执勤民警逮个正着,并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87.3mg/l00ml。 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对李某的血液进行血液乙醇浓度鉴定,检验结果为:所送李某血液样品乙醇浓度为:104.1mg/100ml,根据相关标准,李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一名教别人驾车的教练员知法犯法未能做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在驾照被吊销的同时也失去了继续教人驾车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