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夜晚,市交警支队甘井子大队在南关中街开展夜间整治行动,查处了一起驾校教练酒后驾驶教练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当天21时许,一辆驾校教练车缓缓地驶向检查点。凭借多年丰富的岗勤工作经验,民警立即拦该车,例行检查。司机摇下车窗瞬间,车内散发出浓重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司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100mL。经询问,该驾驶员是大连某驾校一名教练员,当晚喝完酒,抱着一丝侥幸心理,驾驶教练车回家。不料被民警查个正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交警介绍,驾校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应当只在设定线路行驶,在市区随意行驶将面临相关处罚。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并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驾校教练明知故犯,面临严惩,也丢了饭碗。这位是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