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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四实施区域及当地教练车政策

    作者:东风专汽 来源:原创 日期:2014/1/17 11:36:06 人气: 标签:国四教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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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四实行现状及各地政策:
    通告或通知 具体实施细则
    北京 北京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重型汽油车和柴油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通知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凡在2013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正式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国三标准重型车,可继续办理环保手续。
    江苏 南京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注册(含转入)的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规定
    宿迁 市政府关于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或者办理转籍过户手续
    苏州 关于压燃式汽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登记和转入车辆必须达到国四标准才能办理手续
    淮安 淮安市关于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之前已购车辆或在本市已注册车辆不受本通告限制
    泰州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黑龙江 黑龙江 黑龙江省严控机动车排放 外地转入机动车须达国四标准 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国四标准”,外地转入机动车须达国四标准 
    哈尔滨 哈尔滨:重型柴油汽油车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从2013年7月1日起,对达不到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广东 河源 关于执行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3年5月10日起,凡不符合国四标准的机动车不得转入
    清远 清远即将执行国Ⅳ标准 强势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  2013年5月1日起,机动车转入我市登记执行国Ⅳ标准,2013年8月1日起,新车入户登记执行国Ⅳ标准
    珠江三角洲地区9市 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0年9月1日起,办理轻型点燃式发动机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登记执行国Ⅳ标准
    湛江 湛江市4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国IV排放标准 从2013年4月1日起,湛江市对未达国IV排放标准的外地机动车不予登记,对未达国IV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
    广州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关于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之前已购和转入车辆可在10月1日前凭发票或合同和转出记录办理车辆注册
    梅州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3年7月1日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执行国IV标准。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为我市新车注册登记执行国IV标准的过渡期
    韶关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3年1月1日起,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执行国Ⅳ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执行国Ⅳ标准
    云浮 下月起云浮市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7月1日后,本市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及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不符合国四标准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中山 国四暂推迟至今年10月起执行 由于现阶段实施柴油国四的条件暂未成熟,车管所可为经销商现有的库存柴油商品车(注:均为国Ⅲ排放标准)备案,上述产品于2013年10月1日之前均可办理上牌业务。
    山西 太原 太原机动车即日起实施国四标准 太原市环保部门发布通告,从8月1日起,太原市机动车将在全省率先实施国四标准。
    晋中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
     陕西 西安 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自2013年7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登记的重型车应符合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凡不符合“国”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不予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四川 成都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成都市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间断性排放标准的通告  7月1日起 柴油车不达国四禁上牌
    眉山 关于实施眉山市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外埠机动车辆转入登记尾气排放执行标准的通告 2013年7月1日起,在我市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和外埠机动车转移、变更登记到我市的未达到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所有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车辆登记
    甘肃 兰州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
    庆阳 庆阳市7月1日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
    平凉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2013年2月1日重型车要求符合国四标准
     河南 郑州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重卡全面实施国四 提前开票行不通
    平顶山 重型车国四标准 7月1日将如期实施 重型车国四标准 7月1日将如期实施,在6月30日之前购买的国三车办理上牌手续可以延长至9月30日。
    海南 海南 海南:汽车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自今年5月21日起,汽油车实行国四标准;2013年7月1日(含当日)柴油车实行国四
    安徽 蚌埠 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
    新疆 乌鲁木齐 关于调整执行压燃式汽车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时间的通告 自2013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汽车禁止在本市行政辖区内销售和注册登记
    山东 威海 我市开始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
    浙江 余杭 余杭区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已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7月1日之前的国三车可在7月30日之前办理手续
    宁波 7月1日起 宁波全面执行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 2013年7月1日全面实施国四标准,单一气体燃料点燃式汽车则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温州 7月1日起温州将执行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之前上牌的不受限制
    台州 关于做好机动车登记排放把关的通知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未达到国Ⅳ标准的,在7月1日前已销售或者已签订购车协议的,可以在7月完成注册登记。
    福建 泉州 为更好保护空气质量,我市7月1日起,柴油车、重型汽油车——不符“国四标准” 禁止报牌上路 新购注册登记及申请转入我市的压燃式汽车(柴油车)、重型汽油车至2013年6月30日前执行国三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国四标准
    湖北 武汉 关于本市新车及由外地转入机动车登记实施排放标准的通告 推迟到2014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宜昌 湖北宜昌:新车上牌需达国四排放标准 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
    上海 上海 市环保局等关于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知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凡在今年6月30日前已购买但由于上牌额度原因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可凭开具的车辆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等)及其它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需材料,在8月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则不予办理。
    辽宁 沈阳 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 2013年7月1日全面实施国四标准
    云南 昆明 关于昆明市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与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外地转入昆明市辖区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从2013年8月1日起,按照本市新车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宁夏 银川 银川下月起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国四排放标准 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
    青海 西宁 西宁重型柴油车今起实施国Ⅳ标准 车主可通过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有关规定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四标准,6月30日前已购买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机动车所有人可在9月1日前凭6月30日前开具的购车正规发票或购车合同文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河北 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明年起 采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自2014年1月1日起,新注册车辆实行国Ⅳ标准,杜绝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落户省会
    目前各地教练车入户国三恐难以在入户,东风教练车正在调整政策以应对国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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